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2246 证券简称:昆时股份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北昆时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北昆时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河北昆时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审议如下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3、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提供担保除外)、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且超过 300 万 元(提供担保除外)的交易。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s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 子 公司投资等);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 的 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研 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 司认 定的其他交易。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以及 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交易事项未达到本条所述标准的,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 对于每年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 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按照前述规定 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或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以外,免于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1、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品种;
2、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品种;
3、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4、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或者拍卖,但是招标或者拍卖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
5、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6、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的;
7、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
8、公司按与非关联方同等交易条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9、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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