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72249 证券简称:金米特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增补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章嘉瑞先生、马春霞女士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28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任副总经理章嘉瑞先生、副总经理王宏宇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任财务总监赵鑫彤女士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段咏、何勇军、段东梅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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