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72249 证券简称:金米特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1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康向荣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76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5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收到独立董事段咏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宁女士递
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512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69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收到副总经理孙更达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董
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副总经理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0,738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8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
康向荣先生、段咏女士、刘宁女士、孙更达先生均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
公告编号:2023-029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经提名章嘉瑞先生、马春霞女士为公司董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章嘉瑞先生、王宏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赵鑫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在拟任董事到任前,康向荣先生、刘宁女士、段咏女士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独立董事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人员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康向荣先生、刘宁女士、段咏女士、孙更达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尽职,妥善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的职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康向荣《辞职申请》
段咏《辞职申请》
刘宁《辞职申请》
孙更达《辞职申请》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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