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2249 证券简称:金米特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任财务总监接靖文女士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
求。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2
经核查拟任董事会秘书罗钧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段东梅、李文强
202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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