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2
公告编号:2018-006
证券代码:872253 证券简称:中瀛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中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5月28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准则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本
公司将按上述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原
公告编号:2018-006
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三)变更原因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要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年 4月 12日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公告编号:2018-006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的变更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中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河南中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河南中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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