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13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72253 证券简称:中瀛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中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河南中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新乡市利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分期购买奔驰汽车一辆,以用于业务接待,总价约93万元,分期付款约65万元,分期贷款期限60个月,贷款公司为奔驰金融公司,具体以公司与新乡市利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叶美仙女士拟为上述分期贷款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60个月。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叶美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直接持有公司75%
的股份。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公告编号:2017-015
议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叶美仙为公司分期付款购买资产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属于关联方担保交易,此议案直接提交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叶美仙 浙江省苍南县金乡镇西 - -
门大街52号
(二)关联关系
叶美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直接持有公司75%
的股份。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新乡市利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分期购买奔驰汽车一辆,以用于业务接待,总价约93万元,分期付款约65万元,分期贷款期限60个月,贷款公司为奔驰金融公司,具体以公司与新乡市利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叶美仙女士拟为上述分期贷款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60个月。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关联方为公司向奔驰公司申请分期付款提供保证, 公告编号:2017-015
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的真实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
要,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支持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中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河南中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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