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18
证券代码:872255 证券简称:昇迪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江西昇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江西昇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丰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迪”)2022 年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 980 万元的贷款,贷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贷款期限为 1 年。贷款时间、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为准。公司以自有厂房、土地所有权作为丰迪向银行借款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1320 万元。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13%。最终担保情况以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丰迪 2022 年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 500 万元的贷款,
贷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贷款期限为 1 年。贷款时间、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蔡雁群将为该笔借款在 500 万元最高余额内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3%。最终担保情况以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丰迪 2022 年将向九江银行申请 200 万元的贷款,贷
款时间、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蔡雁群将为该笔借款在 200 万元最高余额内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9%。最终担保情况以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蔡雁群
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丰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工业园区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雁群
主营业务: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销售;塑料制品生产、销售。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8 日
关联关系:江西丰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江西昇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蔡雁群是江西昇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等级:B 级
2022 年 1 月 31 日资产总额:33,730,792.85 元
2022 年 1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19,837,004.92 元
2022 年 1 月 31 日净资产:13,893,787.93 元
2022 年 1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58.81%
2021 年营业收入:13,893,787.93 元
2021 年利润总额:962,506.68 元
2021 年净利润:938,724.46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丰迪 2022 年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980 万元的贷款,贷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贷款期限为 1 年。贷款时间、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为准。公司以自有厂房、土地所有权作为丰迪向银行借款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 1320万元。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13%。最终担保情况以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丰迪 2022 年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 500 万元的贷款,
贷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贷款期限为 1 年。贷款时间、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蔡雁群将为该笔借款在 500 万元最高余额内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3%。最终担保情况以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根据生产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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