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18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72255 证券简称:昇迪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江西昇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22 年江西昇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总授信额度 1000 万元以内的财园信贷通贷款,贷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贷款期限为 1 年。贷款时间、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蔡雁群将为此笔贷款在 1000 万元最高余额内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珠海横琴翔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为此笔贷款在 1000 万元最高余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最终担保情况以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22 年公司将向中国银行贷款 200 万元,贷款期限 1
年。贷款时间、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蔡雁群将为此笔贷款在 200 万元最高余额内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最终担保情况以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22 年公司将向渤海银行贷款 100 万,贷款期限 1 年。
贷款时间、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蔡雁群将为此笔贷款在 100 万元最高余额内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最终担保情况以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蔡雁群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珠海横琴翔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9140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914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蔡雁群
关联关系:珠海横琴翔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0,260,000 股股份,占 21.26%。
2. 自然人
姓名:蔡雁群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宁冠园
关联关系:蔡雁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 78.74%的股份,并通过珠海横琴翔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0.64%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89.38%的股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方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供的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交易过程透明、公开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14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22 年公司将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总授信额度 1000万元以内的财园信贷通贷款,贷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贷款期限为 1 年。贷款时间、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蔡雁群将为此笔贷款在 1000 万元最高余额内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珠海横琴翔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为此笔贷款在 1000 万元最高余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最终担保情况以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22 年公司将向中国银行贷款 200 万元,贷款期限 1
年。贷款时间、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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