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07
证券代码:872258 证券简称:渤海水产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渤海水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次修订稿)
2022 年 1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普通股,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权益为 1360 万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占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 11419 万股的
11.91%。本计划不设置预留权益。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提交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0%。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05 元/股。
五、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范围为在公司任职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人员。本计划激励对象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8 人,不包括独立董事(公司未聘任独立董事)、监事。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各期行使权益的比例不超过激励对象获授总额的 50%,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此外根据本计划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需持有满 3 年,方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 号)中的相关递延纳税政策。
八、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应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6
第二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 7
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8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9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及分配情况 ...... 11
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及解限售安排...... 14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 17
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 21
第九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 ...... 26
第十章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 29
第十一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 ...... 31
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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