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2259 证券简称:维勘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维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 股东会
辞职 辞任
罢免 解任
半数以上 过半数
种类 类别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维勘科技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维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律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2017 年 5 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2017 年 5
月由杭州维勘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 月由杭州维勘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 更的方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经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
意,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
转让。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法定代
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
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
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