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17:16:01 股吧网页版
百丰医药: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2260 证券简称:百丰医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辽宁百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以下简称“会所”)接受辽宁百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勤信审字【2024】第 0872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 所述,百丰医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姜雪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佳怡及子公司监事李桂华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实施逮捕。我们关注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沈皇检刑诉(2023)650 号】中提及了被告人姜雪峰存在授意被告人林佳怡注册成立五家单位,涉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合计 4,550,900.00 元。因上述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开票单位是否与百丰医药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2016 年 12 月 23 日修订)》第五条规定,“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
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

公告编号:2024-030

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其中第二项情形为“(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第十四条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下列方式确定其影响:(一)如果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如本说明一所述,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个别报表项目及附注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个别附注信息产生影响,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
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列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辽宁百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