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0-13 17:13:48 股吧网页版
索尔玻璃: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南京索尔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安徽国融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柳孜大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即柳孜运河桥梁遗址博物馆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为6,074,200.00 元。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上述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
的日常经营行为,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
(三) 合同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需其他审批手续。

(一) 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国融建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伟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14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21595733077T

住所:淮北市濉溪县二堤口种子公司南100米89院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 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古建筑工 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 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苗木种植、 租赁、养护、销售;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室内外装饰工 程;矿山机械安装;施工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应说明的情况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合同相对方不存在关联 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
系。

(一)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合同 的履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将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好相关资源,保证合同的实施执行。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 请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柳孜大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
电工程项目)。

南京索尔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