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南京索尔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安徽国融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柳孜大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即柳孜运河桥梁遗址博物馆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为6,074,200.00 元。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上述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
的日常经营行为,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
(三) 合同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需其他审批手续。
(一) 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国融建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伟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14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21595733077T
住所:淮北市濉溪县二堤口种子公司南100米89院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 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古建筑工 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 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苗木种植、 租赁、养护、销售;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室内外装饰工 程;矿山机械安装;施工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应说明的情况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合同相对方不存在关联 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
系。
(一)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合同 的履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将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好相关资源,保证合同的实施执行。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 请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柳孜大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
电工程项目)。
南京索尔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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