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07
对《关于深圳市中天迅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中天迅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对《关于深圳市中天迅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作出回复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公司章程完备性的问题。(1)请公司补充说明公司章程是否载明以下事项并说明具体内容: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及股东名册的管理、保障股东权益的具体安排、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或其他资源的具体安排、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范围以及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重大事项的范围、重大担保事项的范围、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及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讨论评估的安排、公司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安排、信息披露负责机构及负责人、利润分配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纠纷解决机制(选择仲裁方式的,是否指明具体的仲裁机构)、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如有)、独立董事制度(如有)。(2)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公司章程是否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相关条款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请公司补充说明公司章程是否载明以下事项并说明具体内容: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及股东名册的管理、保障股东权益的具体安排、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或其他资源的具体安排、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范围以及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重大事项的范围、重大担保事项的范围、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及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讨论评估的安排、公司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安排、信息披露负责机构及负责人、利润分配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纠纷解决机制(选择仲裁方式的,是否指明具体的仲裁机构)、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如有)、独立董事制度(如有);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已载明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序号 事项 章程具体约定情况
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及股 第十七条规定了公司股票采取记名方式,由中国
1
东名册的管理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公司股东享有的具体权利,包
括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
2 保障股东权益的具体安排 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等。
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 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
3 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或其他资 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利用其
源的具体安排 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不得侵占公司资金。
4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诚信 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
义务 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范
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关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范围。
5 围以及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第七十三条规定了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范围。
通过的重大事项的范围
6 重大担保事项的范围 第三十八条规定了重大担保事项范围。
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了公司董事应当对公司治理
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及公司 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
7
治理结构进行讨论评估的安排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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