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省四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黑龙江省四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宝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和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是
2 其他 其他(公司被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有 是
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3 其他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是
事长、总经理张凤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
4 生产经营 重大债务违约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根据四宝生物 2024 年年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31,519,743.04 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 18,061,400.00 元,股东权益合 计为 1,158,296.37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金额。
2、公司被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有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黑龙江省四宝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
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有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 1918 号)。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
“四宝生物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宝生物公司对关联方铁力市
奉宝林蛙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4,069,260.00 元,已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744,798.00 元,账面净值 2,324,462.00 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16.43%,上述应收账款余额系以前年度向关联方铁力市奉宝林蛙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采购林蛙油及销售林蛙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抵消后的应收账款余额,该应收款项对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影响重大,截至 2024 年度报告出具日,上述款项余额仍未回款,虽然我们执行了销售合同、收款凭证、函证回函等审计程序的核查,但由于铁力市奉宝林蛙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四宝生物公司是关联方关系,我们仍无法判断该部分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2024 年发生净亏损 3,898,333.65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宝生物公司累计亏损达 31,519,743.04 元超过股
本金额,且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宝生物净资产 1,158,296.37 元,流动负债
高于流动资产 8,343,262.62 元,资产负债率 91.81%。且期后存在银行借款债务违约事项。虽然四宝生物公司已在附注二、2 中披露了拟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措施,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仍存在可能导致对四宝生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凤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凤春被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况如下:
执行法院: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案号:(2023)辽 0112 执 869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金钱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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