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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宝生物: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关于黑龙江省四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兴荣华专字[2026]062-01 号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目 录

项 目 页码

专项说明 1-3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关于黑龙江省四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兴荣华专字[2026]062-01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黑龙江省四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宝生
物”)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
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兴荣华专字[2026]06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意见事项的内容

四宝生物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宝生物公司对关联方铁力市奉宝林蛙养殖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4,069,260.00 元,已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382,074.00 元,账面净值 1,687,186.00 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17.98%,上述应收账款余额系以前年度向关联方铁力市奉宝林蛙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采购林蛙油及销售林蛙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抵消后的应收账款余额,该应收款项对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影响重大,截至 2025 年度报告出具日,上述款项余额仍未回款,虽然我们执行了销售合同、收款凭证、函证回函等审计程序的核查,但由于铁力市奉宝林蛙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四宝生物公司是关联方关系,我们仍无法判断该部分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四宝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第七条的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另根据第八条之规定,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三、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有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意见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2025 年发生净亏损
5,134,920.5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宝生物公司累计亏损达 36,654,663.62
元超过股本金额,且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宝生物净资产-3,976,624.21 元,流动负
债高于流动资产 9,862,571.07 元,资产负债率 142.40%,且本期存在银行借款债务违约事项。以上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四宝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发表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被审计单位具有良好的盈利记录并很容易获得外部资金支持,管理层可能无需详细分析就能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评估。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实施详细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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