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5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72265 证券简称:珠江燃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珠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整合和优化台山市川岛地区天然气市场业务,公司子公司台山市珠江燃气有限公司拟与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兆能投资公司”)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台山市海岛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出资392万元,持有台山市海岛天然气有限公司49%股权,华兆能投资公司出资408万元,持有台山市海岛天然气有限公司51%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67,260,560.15
公告编号:2019-024
元,期末净资产总额为101,422,540.23元。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台山市海岛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司出资约392万元,占上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2.34%,占期末净资产总额的3.87%,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总经理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台山市海岛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广东珠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珠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此次对外投资在总经理决策权限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尚需报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住所申报)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住所申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卢志刚
实际控制人: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对燃气企业进行投资;燃气能源产业项目投资;能源产业项目投资;新能源产业项目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三、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9-024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台山市海岛天然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子公司台山市珠江燃气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出资392万元,将持有台山市海岛天然气有限公司49%股权。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台山市海岛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台山市
经营范围:管道天然气供应服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管道燃气设备安装、维修;燃气设施、燃气设备及配件、燃气具、家用电器的销售、维修及服务;车用加气应急站运营管理;液化天然气储(输)配站运营管理;对燃气企业进行投资;燃气能源产业项目投资;能源产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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