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1
公告编号:2020-021
证券代码:872265 证券简称:珠江燃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珠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 9:30-12: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0-021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265 珠江燃气 2020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涂崇义律师和黄杰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彩滨北路 188 号珠江燃气集团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二)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对《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三)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公 司编制了《广东珠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和《广东珠江 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提请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对《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0-021
(五)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 3,891,409.8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 11,904,721.11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现拟不分配利润,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1,904,721.11 元结转下年度。
(六)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对《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审议。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0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对《关于预计 2020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进行审议。
(八)审议《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股东广东银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公司借款,自 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向公司借款 100 万元,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向公司借款 50 万元,年利率为 5.2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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