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72267 证券简称:金发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金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金额为连续 12 个月内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理财产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连续 12 个月内的最高余额为 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99,869,471.67 元的 20.03%,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7,647,132.05 元的 34.69%,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故本次委托理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委托理财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审批额度内购买由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
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程序如下: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具体委托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
(2)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对委托理财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岗位分离操作:投资决策、资金管理、买卖操作岗位分离。
(4)日常对账:公司对资金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发生委托理财行为当日由财务部登记台帐,定期进行核对。
(5)汇报制度:资金账户管理人员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领导汇报账户资金变动和收益情况。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公告编号:2023-014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金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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