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9
公告编号:2019-037
证券代码:872269 证券简称:保亿物业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保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对浙江保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浙江保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6月18日
生效日期:2019年6月17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浙江保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亿物业或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60号2805室。
保亿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亿置业),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60号310室,保亿物业控股股东。
莫剑荣,男,1968年11月出生,保亿物业实际控制人。
董菁,男,1965年3月出生,保亿物业董事长。
陈雪,女,1984年12月出生,保亿物业财务总监。
张伟民,男,1981年5月出生,保亿物业总经理。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控股股东违规资金占用,且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19-037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7日、2019年1月21日向控股股东保亿置业提供暂借款22,000,000.00元、10,000,000.00元、4,000,000.00元,于2018年11月29日为保亿置业支付代垫款700,000.00元,形成资金占用总计36,700,000.00元。上述暂借款、代垫款均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金占用事项由莫剑荣与董菁商议决定,董菁、陈雪、张伟民对上述3670万元资金占用均进行了内部审批,保亿物业未对上述事实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保亿物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董菁、陈雪、张伟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1.5条的规定。
保亿置业、莫剑荣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业务规则》第4.1.4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保亿物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保亿置业、莫剑荣、董菁、陈雪、张伟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保亿物业作为挂牌公司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特此告诫保亿物业,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保亿置业、莫剑荣、董菁、陈雪、张伟民,应当按照上述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特此告诫保亿置业、莫剑荣、董菁、陈雪、张伟民,应当充分重视上
公告编号:2019-037
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采取的是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采取的是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业务规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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