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议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黑龙江太宗律师事务所魏疆律师。
(七)会议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44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反应了2018年董事会运行情况及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较好的完成了董事会各项任务。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就2018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进行总结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9)和《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0)。
(五)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2018年度的财务情况,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9年度的财务计划,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九)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2018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1》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龙奥达”)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72,000,000.00元。2018年8月24日,根据民生银行规定在原协议基础上增加原担保人袁永庆的配偶李芙荔作为担保人并签订编号为公高保字第1800000092922号、个高保字第1800000092922号的担保协议,公司、袁永庆、李芙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对于李芙荔为黑龙江龙奥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履行决策,现补充确认。(十一)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2》
公司控股子公司绥化龙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化龙奥达”)向招商银行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3,000,000.00元。2018年9月12日,根据招商银行规定在原协议基础上增加袁泉及其配偶曲波作为担保人并签订编号为招银长保(2018)1338号、招银长保(2018)1339号的担保协议,袁永庆、李芙荔、袁泉、曲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对于袁泉、曲波为绥化龙奥达提供连带责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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