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72270 证券简称:龙海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下列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1、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龙奥达”)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72,000,000.00元。2018年8月24日,根据民生银行规定在原协议基础上增加原担保人袁永庆的配偶李芙荔作为担保人并签订编号为公高保字第1800000092922号、个高保字第
1800000092922号的担保协议,公司、袁永庆、李芙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对于李芙荔为黑龙江龙奥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履行决策,现补充确认。
2、公司控股子公司绥化龙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化龙奥达”)向招商银行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3,000,000.00元。2018年9月12日,根据招商银行规定在原协议基础上增加袁泉及其配偶曲波作为担保人并签订编号为招银长保(2018)1338号、招银长保(2018)1339号的担保协议,袁永庆、李芙荔、袁泉、曲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对于袁泉、曲波为绥化龙奥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履行决策,现补充确认。
3、黑龙江龙奥达、绥化龙奥达分别向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金融”)申请试乘试驾车辆循环授信人民币10,000,000.00元、
公告编号:2019-013
4,000,000.00元,根据大众金融规定在协议中增加袁泉、袁永庆为担保人并签订编号为G-300878410、G-200616710、300686010、300878401的授信协议,公司、袁永庆、袁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对于袁永庆、袁泉为黑龙江龙奥达、绥化龙奥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履行决策,现补充确认。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1》,因关联董事袁永庆、李芙荔、袁泉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2》,因关联董事袁永庆、李芙荔、袁泉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3》,因关联董事袁永庆、李芙荔、袁泉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李芙荔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头道街35号3栋2单元602室
2.自然人
姓名:曲波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甲3号院3号楼2001号
3.自然人
公告编号:2019-013
姓名:袁泉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甲3号院3号楼2001号
4.自然人
姓名:袁永庆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头道街35号3栋2单元602室
(二)关联关系
1、公司股东李芙荔持有公司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2、公司股东袁泉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公司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0%,为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
3、公司股东曲波持有公司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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