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7
公告编号:2018-038
证券代码:872270 证券简称:龙海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收购方: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交易对手方:窦文军
交易标的:黑龙江国兴红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9.00%的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拟与窦文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4,900,000.00元人民币转让其持有的黑龙江国兴红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9.00%的股权。公司现持有黑龙江国兴红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1.00%的股权,完成上述转让后,公司将持有黑龙江国兴红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02,508,411.26元,净资产额为人民币84,288,033.47元,本公司拟收购资产的出资额总计为人民币4,9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1.22%,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5.81%,未超过《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公司2017年期末净资产的50.00%且总资产的30.00%或2017年期末总资产50.00%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8-038
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生效无需其他当地政府部门审批,交易完成后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自然人
姓名:窦文军
住所:哈尔滨市南通大街51-14号2单元301室。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黑龙江国兴红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4、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和零部件销售及进出口;汽车装饰;二手车销售;汽车技术咨询;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保险经济代理;代办车辆落户、检车、过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6、设立时间:2017年08月31日
7、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301号
8、黑龙江国兴红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其他享有优先受让权的股东。
9、交易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过资产评估、减资、改制等情形。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1、本次股权变更前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公告编号:2018-038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 5,100,000.00 51.00%
有限公司
窦文军 4,900,000.00 49.00%
合计 10,000,000.00 100.00%
2、本次股权变更后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 10,000,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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