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0
公告编号:2018-051
证券代码:872270 证券简称:龙海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永庆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龙
公告编号:2018-051
奥达”)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向黑龙江龙奥达提供捌仟万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含循环授信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授信期间为36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泉、袁永庆、李芙荔为本次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0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8-050)。
2.回避表决情况
因关联董事袁永庆、袁泉、李芙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此项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8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龙奥达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
公告编号:2018-051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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