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0
公告编号:2018-050
证券代码:872270 证券简称:龙海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龙奥达”)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向黑龙江龙奥达提供捌仟万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含循环授信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授信期间为36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泉、袁永庆、李芙荔为本次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关联董事袁永庆、袁泉、李芙荔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此项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袁泉
公告编号:2018-050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新建街26号
2.自然人
姓名:袁永庆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头道街35号3栋2单元602室
3.自然人
姓名:李芙荔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头道街35号3栋2单元602室
(二)关联关系
袁泉为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57.0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15.00%的股权;袁永庆为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24.00%的股权;李芙荔为现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4.00%的股权;三人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相关方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自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奥达与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向黑龙江龙奥达提供捌仟万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含循环授信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授信期间为36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泉、袁永庆、李芙荔为本次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奥达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龙奥达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
公告编号:2018-050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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