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7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72270 证券简称:龙海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28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并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签署持续督导解除协议,协议生效日期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起。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协议生效日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江海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
(2)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 披露与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相关事宜;
公告编号:2019-028
(3)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 批准、签署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
(4)组织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申请材料,全权回复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反馈意见;
(5)根据新政策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制作、修订、报送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申报材料;
(6)办理和实施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五)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经公司综合评估,公司决定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拟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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