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24
公告编号:2018-002
证券代码:872275 证券简称:松华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浙江松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松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丽丽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原执行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执行。
公告编号:2018-002
根据中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财务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新准则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 起执行前述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三、备查文件
(一)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浙江松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松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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