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24
公告编号:2018-001
证券代码:872275 证券简称:松华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浙江松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松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在德清县阜溪街道回山路2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根源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执行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执行。
根据中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财务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 公告编号:2018-001
内施行。根据新准则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
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 起执行
前述准则。
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审计工作开展,经综合各项条件,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
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议于2018年2月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松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01
特此公告。
浙江松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