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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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至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高至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推荐主办券商
二〇一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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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至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高至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 感谢贵公司对广州高至影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 广
州高至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至影像”、 “公司”)、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项目组以及广东法制盛
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
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
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
涉及对《广州高至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
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广
州高至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第一次反馈意见》 (以下
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
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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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及核查意见
楷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补充披露、更新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特殊问题
1、请主办券商在《推荐报告》中补充核查申请挂牌公司是否存
在负面清单限制情形并发表意见。申请挂牌公司属于非科技创新类的,
主办券商应说明营业收入是否达到行业平均水平及其简要分析过程。
【主办券商回复】
(1)行业分类
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
问题的解答(二)》,科技创新类公司指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营业务均为国家战略
战略新兴产业的公司,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
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
公司主营业务是广告代理、杂志发行、主题活动策划和摄影器材代理销售,
根据证监会于 2012 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中的商务服务业( L7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
( 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广告业( L7240);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L72 商业服务业”
下的“L724 广告业”中的小类“7240 广告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
定的《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广告(行业代码为
13131010)。
根据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公司不属于
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故为非科技创新类公司。从公司经营业务及所处行业来看,
公司不属于科技创新类企业, 不适用相关负面清单关于科技创新类公司的有关标
准。
(2)公司最近两年累计营业收入是否低于行业同期平均水平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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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非科技创新类企业,因此主办券商针对其行业分类情况在《推荐报
告》中对其负面清单情况进行了说明,现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的说明,查阅公司营业执照、《审计报告》并经主办券商核查,公
司是一家专注于摄影领域的综合服务型公司,主营业务紧密围绕摄影和影像开
展,分为:广告代理、杂志发行、主题活动策划和摄影器材代理销售,属于摄影
和影像垂直行业的典型公司。
根据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主办券商依照可比大类行业级细分可比行业作为样
本选取依据,针对 A 股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 2015 年、 2016 年的年报营业
收入数据金进行了了统计,结果如下: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行业 市场类别 行业平均营业
收入(万元)
样 本 数
行业平均
营业收入
(万元)
样本数 两年平均之和
可 比 大 类 上市公司 634,660.71 43 907,171.28 43 1,541,831.99
行业: 商务
服 务 业
( L72)
新三板挂
牌公司 11,922.17 539 15,115.43 539 27,037.6
细 分 行 业
( L7240
广告业)
新三板挂
牌公司 7,164.21 171 9,148.19 171 16,312.4
(注: 上述数据来自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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