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迈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广州迈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光科技”、“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对迈光科技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二、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23 日,挂牌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对广州迈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1500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的确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6,923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60 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016 号”验资报告进行
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股票发行认购
公告》,挂牌公司此次股票发行认购账户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芳村支行,银行账号:44050146080100001249)。
挂牌公司已经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8 年 3 月 28 日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建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挂牌公司已经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20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挂牌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
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 年 1 月 16 日,挂牌公司与主办
券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
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销户。募集资金使用与股票发行方案及部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1、募集资金预计用途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预计的用途如下:
单位:元
序号 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1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2,999,999.60
合计 - 2,999,999.60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60
二、可用募集资金金额 2,999,999.60
三、募集资金用途
其中:偿还银行贷款 2,999,479.60
加: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净额 -129.70
四、结余利息 390.30
五、结余利息转入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390.30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挂牌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金额全部使用完毕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