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2282 证券简称:ST 世胜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世胜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明确广州世胜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制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世胜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不受侵犯。监事任职资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展开工作,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和相关会议资料。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五)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九)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十)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八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
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九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主席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
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3 日以前通过专人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全体监事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 3 日以前通过专人
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全体监事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有紧急情事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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