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5-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怡联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07

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2层

电话0577-88993500 传真0577-88992012

http://www.yingkelawyer.com/

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18)盈温非诉字第WZ711号

致: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查验,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应对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其真实性、有效性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与股东名册登记中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4.按照相关规定,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5.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律师书

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6.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公告文件一并公告。

基于以上声明,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过程,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2日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当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出了《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2.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等事项。公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