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0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推荐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荐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
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于2017年8月11日收悉,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
推荐的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我公司立即组织拟
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贵公司出具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
核查和进一步调查,已逐条落实,对涉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修改及说明。
(本回复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相同,项目组指上海证券怡联科技
项目组,调查人员专指上海证券怡联科技项目组成员。本回复中楷体加粗文字,系对《转让
说明书》按《反馈意见》要求做出的补充披露或修改披露)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招投标合同签订。请公司补充披露:(1)请公司补充披露所投的标
的来源、招标模式。(2)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获得主要订单数
量,金额及占当期销售收入比重。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公司的销售渠道,就
获得销售订单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对持续经营存在不利影响发表意见。
回复:(1)请公司补充披露所投的标的来源、招标模式;
公司目前客户主要为政府单位、事业单位、银行等,公司与政府部门和国有
企业签订的、超过一定金额的技术服务合同都是需要通过参与政府部门招投标中
标获得,公司所投标项目的来源主要是政府部门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
招标模式为公开招标模式,公司从政府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信
息,然后根据招标公告披露的信息制作标书并参加投标,公司在收到中标信息后
与客户签订合同,然后开始实施合同,最后客户进行项目验收。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章 公司业务”之“五、公司商业模式”之
“(二)销售模式”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披露如下:
“公司目前客户主要为政府单位、事业单位、银行等,公司与政府部门和
国有企业签订的、超过一定金额的技术服务合同都是需要通过参与政府部门招
投标中标获得,公司所投标项目的来源主要是政府部门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
招标模式为公开招标模式,公司从政府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信
息,然后根据招标公告披露的信息制作标书并参加投标,公司在收到中标信息
后与客户签订合同,然后开始实施合同,最后客户进行项目验收。”
(2)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获得主要订单数量,金额及占当
期销售收入比重。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公司的销售渠道,就获得销售订单的
合法合规性,是否对持续经营存在不利影响发表意见。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章 公司财务”之“三、公司报告期利润形
成的有关情况”之“(二)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披
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取的订单金额及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情
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招投标方式 734,400.00 24.82% 16,902,210.00 50.23% 14,220,520.00 55.82%
非招投标方式 2,225,011.24 75.18% 16,750,628.31 49.77% 11,253,639.16 44.18%
合计 2,959,411.24 100.00% 33,652,838.31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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