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18
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一七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
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浙江怡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温州市车站大道金鳞花苑二幢七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50,000元。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注于信息产业,坚持创新驱动,研发和应用前
沿的技术,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体验,持续为客户、员工、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大数据分析处理、数据集成、数据存储、数据应用;数字媒体广告设计、制作及服务;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物联网系统设计及应用开发;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通信器材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股票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以股东姓名或单位记名方式,法人持
有的股份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记名。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
民币1元。
第十七条 公司由浙江怡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的净
资产值折成股份公司股本10,650,000股,净资产高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
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购的股份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数(股)
1 胡亮 5,320,000 49.9531% 2017.03.31 净资产折股
2 庄严 1,680,000 15.7747% 2017.03.31 净资产折股
温州来同投资
3 管理合伙企业 6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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