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72283 证券简称:怡联科技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以下简称“原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原公告部分内容存在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1、(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以下简称“信保基金”)为前述贷款提供担保,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亮及配偶董玮、庄严、娄凯、吴建平、朱丽平、陈灵敏、严沪欧、姚超炜、潘奕、徐小红、林胜存向信保基金提供反担保,协议日期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2、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信保基金为前述贷款提供担保,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亮及配偶董玮、庄严、吴建平、娄凯、朱丽平、陈灵敏、严沪欧、姚超炜、潘奕、徐小红、林胜存向信保基金提供反担保,协议日期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更正为:
1、(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办理流动
公告编号:2020-010
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33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以下简称“信保基金”)为前述贷款提供担保,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亮及配偶董玮、庄严、娄凯、吴建平、朱丽平、陈灵敏、严沪欧、姚超炜、潘奕、徐小红、林胜存向信保基金提供反担保,协议日期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2、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33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信保基金为前述贷款提供担保,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亮及配偶董玮、庄严、吴建平、娄凯、朱丽平、陈灵敏、严沪欧、姚超炜、潘奕、徐小红、林胜存向信保基金提供反担保,协议日期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对以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怡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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