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长沙金码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4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3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7
第十三章 附则......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长沙金码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3049257XH。
第三条 公司于2017 年 11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名称:长沙金码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18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395 万元。股份数额:4395 万股。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需获得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的表决通过。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改变世界,品质铸就未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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