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2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72289 证券简称:鸿途信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1 年 3 月 31 日;
原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鸿途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途信达”或“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股票简称:鸿途信达,股票代码:872289。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披露信息。首创证券自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遵循勤勉尽责的原 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 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首创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 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与首创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
公告编号:2021-01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与中泰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鸿 途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书》;并与首创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持
续督导解除协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 的函》,前述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事宜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作和信息 披露带来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
北京鸿途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