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72291 证券简称:固耐特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收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4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4 月 19 日
作出主体:其他(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苏环行罚字 82【2024】49 号、苏环行罚字 82【2024】
50 号)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陆瑞娟 董监高 监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以上 100 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
公告编号:2024-013
处 10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监督员于2024年1月30日对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中路 10-1 号,法定代表人:徐律)进行检查时发现:公司新建半成品前处理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审批部门审批,即于 2021 年投入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属于第 66 类小项规定的需编制报告表的项目。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陆瑞娟作为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存在未切实履行生产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作为等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以上 100 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10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参照《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苏环规【2020】1 号)附件表 2-2 的裁量标准之规定,给与公司贰拾万元整罚款。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以上 100 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10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参照《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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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规定》(苏环规【2020】1 号)附件表 13-4 的裁量标准之规定,给与陆瑞娟伍万元整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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