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7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72294 证券简称:汉邦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威海汉邦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0 月 1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0 月 1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威海汉邦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收到威海经济技
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3)鲁 1902 民初 2722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威海汉邦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威海毅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刚
公告编号:2023-026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笑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 1 威海毅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毅恒”)自 2017 年起持
续向原告威海汉邦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生物”)订购污泥脱水剂,但威海毅恒自 2018 年 10 月起开始拖欠汉邦生物货款,后经催告仍未支付。故而,汉邦生物依据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要求威海毅恒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同时,汉邦生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相关规定,要求威海毅恒的发起人股东被告 2 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其他股东未足额实缴出资的范围内,对威海毅恒承担连带的补充责任。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 1 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 9,604,327.72 元;
2.请求判令被告 1 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公式为欠付货款金额×万分之二/日×逾期期间,计算至被告 1 付清货款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为 2,528,500.20 元;
3.请求判令被告 1 立即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
4.请求判令被告 2 立即对原告上述第 1-3 项诉讼请求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以 13,500,000 元的金额为限;
5.本案诉讼费用由全体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6
(一)其他进展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尚未正式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依法依规通过合法途径收回货款,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协助法院推动案件尽快开庭审理。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3)鲁 1902 民初 2722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威海汉邦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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