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6 17:44:11 股吧网页版
汉邦生物: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2294 证券简称:汉邦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威海汉邦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威海汉邦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依法科学决策水
平,建立健全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责、权
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威海汉邦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威海汉邦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议。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七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或被全国股转公
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纪律处分,期限
尚未届满或具有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或法律、
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三章 董事会职权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七) 设置合理、有效、公平、适当的公司治理机制、治理结
构,并对此进行评估、讨论,以维护全体股东的权利;
(十八) 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
等权利,以及公司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