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2304 证券简称:天浩科技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苏州天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304 天浩科技 2024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的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孙峰、陈书彬律师。
(七)会议地点
苏州天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七)审议《关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金》
公司决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 10% 列入法定公积金后,提取 5% 作为盈余公积
金。
(八)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天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97,323,073.4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7,294,559.81 元。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0,3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http://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审议《关于苏州天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天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十一)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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