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22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72311 证券简称:威德环境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威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威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德环境”)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名,实到董事五名,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2日以书面送达形式通知各位董事。董事长高光太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2)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补充流动资金,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威德环境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水工局”)签订了借款协议:“由威德环境向水工局借款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8%,总期限不超过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计算。公司可根据其流动资金情况在总额度及总期限内
公告编号:2018-023
多次拆借,每次借款单独签订借款合同,单次借款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威德环境与水工局签订了上述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将单次借款期限变更为不超过六个月。
因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与水工局签订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2)》,将单次借款期限变更为不超过十二个月,除此之外,借款合同中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高光太和王栋启分别为水工局总经理和监事,关联董事高光太、王栋启进行了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中科威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湖北同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中科威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湖北同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为了保证施工进度,以借款方式申请湖北同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工程款暂先行拨付给子公司中科威德,借款金额为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十个月。
因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与湖北同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上述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将借款期限变更为不超过十六个月,除此之外,借款合同中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8-023
回避表决情况:与会董事与关联方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8年7月9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威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威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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