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06
872313 2023-006
广东科隆智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科隆智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月
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中审华”)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
东科隆智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于 2023 年 2月 6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 公司收到中审华出具的《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中审华作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的
注册会计师为龚义华先生、何华先生。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华工作调整,
经中审华安排,拟将签字注册会计师更换为龚义华先生、李冠健先生。
(一) 基本信息
李冠健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曾作为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年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李冠健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一)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
计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科隆智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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