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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1 17:44:22 股吧网页版
威骏股份:购买资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1


公告编号:2024-059

证券代码:872315 证券简称:威骏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威骏(湖北)高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现有的生产经营场地已无法满足日益提高的生产办公要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伊可斯(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人民政府达成初步意向,拟以约 1400 万元在大彭镇购置约 60 亩工业用地用于发展公司实体制造板块。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1.1 购买或出售土地、房产及机械设备;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如涉及发行证券的,应遵守全国股转系统的其他相关规定。

无需判断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公告编号:2024-059

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购买资产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生效。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国土资源局

住所:徐州市铜山区府中东路 1 号

注册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府中东路 1 号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负责人:程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约 60 亩工业用地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

公告编号:2024-059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本次购买资产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生效。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地交易标的类别为无形资产,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本地交易标的类别为无形资产,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出让和受让,不存在其他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二)定价依据

本地交易标的类别为无形资产,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定价。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目前暂未签订协议,交易协议具体内容以双方将来签订的协议为准。(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公告编号:2024-059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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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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