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72315 证券简称:威骏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威骏(湖北)高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依据该股票发行方案,此次股票发行对象为上海橙川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王小艳、王晨竹、胡伟芳、柳莎、吴棋、龚琴,发行价格为 3.00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21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6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申请文件。全国股转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威骏(湖北)高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3434 号),确认此次发行价格为 3.00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21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6万元。
2024年1月29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威骏(湖北)高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2-00003号,确认发行对象实际认购2,120,000股,实际认购金额为6,360,000.00元。
2024年2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43,000,000股增加至45,120,000股,新增股份于2024年2月28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威骏(湖北)高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
公告编号:2025-001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的要求,公司已于202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23年11月10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威骏(湖北)高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33)。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
2024年1月31日,公司与银行、主办券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开 户 行 为 : 浙 商 银 行 武 汉 分 行 营 业 部 , 账 户 号 码 为 :
5210000010120100523128),专户金额为6,36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0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并于2024年10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6,360,000.00元,根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规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截止2024年12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次股票发行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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