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72320 证券简称:康亚药业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获审议通过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22,000 万元,其中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议案中涉及的 5,000 万元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已届满,公司拟就上述金额再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2-36 个月,涉及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石嘴山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宁夏银行等,该笔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承兑、贴现、保函及其他融资等,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书面合同为准。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仍在综合授信有效期内的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类别 贷款利率 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审议情况
流动资金 2.55%-3% 3,000 12-36 个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公告编号:2025-019
议通过;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
流动资金 2.65%-3% 4,000 24 个月 次临时会议;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
项目贷款 3.4-3.65% 8,000 60 个月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项目贷款 3.4-3.65% 2,000 60 个月 议通过;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总计 17,000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获批后,公司累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2,000 万元。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度,具体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方式将根据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依据银行贷款相关规定,本次贷款抵押物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关联方为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证担保、资产担保、资产抵押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以及相关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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