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72320 证券简称:康亚药业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挂牌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13,933,677.4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8,114,942.0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53,886,228 股,以应分配股数 53,886,228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772,035.96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财税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编号:2026-014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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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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