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2322 证券简称:美客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美客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美客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北美客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程序及审批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美客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第二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授权经营、提升实力。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
公司,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依据《公司章程》《河北美客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以下简称“《股东会制度》”)《河北美客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制度》(以下简称“《董事会制度》”)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五条 公司项目部是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开拓部门和管理职能机构,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进行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评估并提出建议。其主要职责是:
(一)策划、拟订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计划和办法;
(二)负责向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提交公司对外投资的可行性报告和对外投资审查评估意见;
(三)配合审定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所涉及到的法律文件,如合同、协议等。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相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七条 公司金融证券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章程和重要相关
信函等的拟定或法律审核工作和工商登记手续的办理。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 对外投资的交易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股东会有权在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另行制定对董事会的授权方案,将公司股东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投资项目交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关联交易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总经理报告董事会审批决定,未达到下列标准的由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决定: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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