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9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72324 证券简称:西信信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2 月 1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5)沪 0110 民初 1517 号),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件拟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市河间路 29 号第十二法庭进行证据交换。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主要负责人:吴晴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债权人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7
法定代表人:王建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王超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袁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令被告一偿还贷款本金 1,970,000 元;
二、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 2025 年 1 月 2 日的利息 4,096.19 元、逾期
利息 211,871 元、复利 8,337.14 元;
三、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自 2025 年 1 月 3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贷款
本息为基数,按年利率 7.2%计算的逾期利息、复利;
四、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为实现上述债权的律师费 60,000 元;
五、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前述还款义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七、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如有)由三被告承担。
截至 2025 年 1 月 2 日,暂计 2,254,304.93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5)沪 0110 民初 1517
公告编号:2025-007
号),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的财产保全请求,请求对被申请人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超锋、袁亚名下的银行存款2,254,304.93元或者相等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予以冻结或查封。申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为此提供了担保。
(二)执行情况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 2,254,304.9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运营流动资金压力增大。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加重公司财务负担,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处理该诉讼事项,争取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解决本次诉讼,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次借款合同纠纷,主要是受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超锋先生被依法批准逮捕事件的影响,对公司在各银行办理续贷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公司在财务上面临流动资金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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