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2324 证券简称:西信信息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2 月 1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收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关于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与被告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超锋、袁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调解书》(案号:(2025)沪 0110 民初 1517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主要负责人:吴晴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债权人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4
法定代表人:王建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王超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袁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归还贷款本金 1,970,000
元,截至 2025 年 1 月 2 日的期内利息 4,096.19 元、逾期利息 211,871 元、复利
8,337.14 元,以及自 2025 年 1 月 3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和复利(以
全部未清偿贷款本息为基数,按年利率 7.2%计算);
2、判令被告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30,000元;
3、判令被告王超锋、被告袁亚对被告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一、被告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归还贷款本金1,970,000元,截至2025年1月2日的期内利息4,096.19
元、逾期利息 211,871 元、复利 8,337.14 元,以及自 2025 年 1 月 3 日起至实际
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和复利(以全部未清偿贷款本息为基数,按年利率 7.2%
公告编号:2025-014
计算),上述款项分三期支付,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前支付 700,000 元,2025 年
5 月 15 日前支付 700,000 元,2025 年 6 月 15 日前支付余款;
二、被告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前赔偿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律师费损失 30,000 元;
三、被告王超锋、被告袁亚对被告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王超锋、被告袁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四、被告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超锋、袁亚付款抵扣顺序为诉讼费、本金、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律师费;
五、若被告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王超锋、被告袁亚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二、三项约定按时足额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六、案件受理费 24,834 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计 12,417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预缴,被告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被告王超锋、被告袁亚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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