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4-052
证券代码:872325 证券简称:丽宫股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6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欧国良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议案议程程序和议案内容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52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和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等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会办理。
基于目前现状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考虑,结合对资本市场路径重新研判规划,公司计划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祝兰芳、曾宪纲、尹玉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和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等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会办理。
基于目前现状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考虑,结合对资本市场路径重新研判规划,公司拟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丽宫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祝兰芳、曾宪纲、尹玉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52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审议董事会提起的各项议案,现提请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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